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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光伏扶贫实现村增收户脱贫

来源: 宣传信息组 2018-01-22 09:37

  沂南县结合自身优势,把光伏扶贫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产业扶贫四大主攻方向之一,深入研究分析政策,积极探索机制模式,促进村增收户脱贫。

  一、坚持问题导向,积极试点探索。为有效实施光伏扶贫,该县在岸堤镇兴旺庄、双堠镇和平、马牧池乡桃花峪等3个村,开展了单户式、村集体式、合作社式等光伏扶贫试点工作,探索切实可行的机制模式。通过试点发现单户安装光伏扶贫电站弊端较多:一是资金投入大,贫困户无法承担建设费用;二是多数贫困村变压器容量小,贫困户居住分散,电网接入和消纳困难;三是贫困户大多为老弱病残,维护管理困难,光伏电站使用年限20多年,中间变数较大,也会产生产权纠纷等不确定因素;四是贫困户大多是老旧房屋,承载能力有限,屋顶安装安全保障难等。针对这些问题,经过多次论证,确定了“政府集中安装,集体统一管理,收益精准到户”的工作思路,有效解决了电网消纳难、贷款成本高及贫困户屋顶安装安全保障难、维护管理难、产权不清晰等突出问题。

  二、创新建站模式,科学布局安装。根据试点发现的问题,积极探索论证,确定了以村集体安装为主,实施村级分布式光伏扶贫单村电站和联村电站2种模式。具备安装条件的村,利用村集体和公共场所屋顶、院落就地安装,建设单村电站;不具备安装条件的村,以乡镇为单位,统一选址,选择适宜安装和接入的荒山、荒滩、公共场所屋顶等,集中建设容量不等的联村电站。为规范推进实施,县里聘请省电力设计院编制了《全县光伏扶贫项目实施规划》,经过实地查勘,全县规划布局单村电站234处,联村电站22处。每个行政村安装200KW,规模44.9MW,投资3.2亿元。分两期实施,一期规模14.5MW兆瓦,覆盖全县50个省定贫困村;二期规模30.4MW,实现全县296个行政村全覆盖,插花型贫困户脱贫增收问题能够全部解决。

  三、成立光伏公司,规范运营管理。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方式,由县财政成立沂南县富农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承接国家农发行长期政策性贷款,统一组织招标安装和运营管理。同时,积极向国家扶贫办、国家能源局和国家农发行申请争取安装规模和长期贷款。目前,已获得国家农发行首笔光伏扶贫专项贷款1亿元。光伏公司与中标企业、供电公司、村集体签订规范协议,明确资产归公司所有,确保项目的整体推进和长期资产收益,实现光伏扶贫资金效益的最大化,做到了贫困户零投入、纯收益。在运维管理上。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专业的光伏企业对光伏电站进行业务托管,托管费用按照0.02元/度的标准从发电收入中计提,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兜底,确保专业的事由专人来负责。同时,建立了视频监控平台和数据运行管理平台,实时监测掌握每处电站的安全运行状况、维护管理情况及发电信息等,确保电站稳定运行。

  四、收益精准分配,促进村增收户脱贫。根据现有政策,使用国家农发行政策性长期优惠贷款,扣除成本后,初步测算每个行政村安装200千瓦,村集体年可增收15万元。在收益分配上,县里统一制定了《光伏项目收益分配管理办法》,明确了分配标准和具体流程。原则上规定光伏扶贫集体收益的60%用于无劳动能力贫困户脱贫增收,40%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具体分配标准由村级组织民主研究,根据贫困户贫困程度,分2-3档确定补助数额,经公示后,村扶贫理事会监督执行,县富农光伏公司通过“惠农一卡通”按季度精准发放到贫困户。村里设立保洁员、护林员、护理员、保育员、调解员等公益辅助岗位,与补助收益挂钩,引导受益贫困户力所能及地参与村里一些公益服务活动,确保不白拿钱。同时对受益对象实施动态管理,建立了贫困户光伏扶贫资产收益分配退出和纳入机制,确保光伏收益公平公正,始终用于扶贫,长期发挥作用。目前,已并网发电14.5兆瓦,建成单村电站31个,联村电站8个,发电收益100余万元,发放范围涉及6个乡镇38个贫困村,4394户贫困户从光伏扶贫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收益,看到了脱贫致富的希望。

编辑:李晓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