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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脱贫攻坚简报2017年第49期(总第186期)

来源: 政策调研组 2017-06-23 12:23

经验交流

 

省教育厅推进教师队伍提升计划

助力贫困乡村孩子成长成才

 

治贫先治愚,扶贫先启智。省教育厅着力推进“贫困地区教师队伍提升计划”,深化改革、多措并举,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贫困乡村的教师队伍,夯实教育脱贫根基,增进贫困家庭福祉。

一是健全补充机制,充实师资力量。实施贫困乡村学校短缺学科教师补充计划,2016年、2017年两年时间,全省新增乡村教师1.8万名,补齐短缺学科教师缺口。实施省属高校免费师范生培养计划,2016年至2018年连续3年招收1万人,毕业后预留编制、岗位安排到乡村学校任教。实施农村学校特级教师岗位计划,在每个农村义务教育学区设立1个特级教师岗位,实行任期制,任期内享受特级教师待遇,全省已有45个县(市、区)设立农村特级教师岗位525个。实施西部经济隆起带、省扶贫开发重点地区人才支持计划和“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分别安排500、1000名优秀骨干教师到77个县(市、区)中、小学支教,按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对支教教师的交通、工作等费用予以补助,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达3000万元。

二是深化编制改革,破解编制难题。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城乡、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建立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整机制,优先保障农村贫困人口集中区域乡村中小学教师编制需要。完善编制标准。在统一城乡编制标准基础上,向贫困地区农村学校倾斜。对年级学生数达不到标准班额数的学校,按班师比配备教师,小学每班2.4名、初中每班3.7名;对承担教学改革任务或育龄女教师较多的学校,按不超过5%的比例适当增加编制。创新编制管理,在有编即补、退补平衡的基础上,对总体超编,但学科结构性缺员的县(市、区),统筹事业编制设立周转编制专户,用于补充急需教师。2016年,全省调剂其他事业单位编制用于教育4536名,市级调剂县域间编制8755人;全省招聘中小学教师3.99万人,重点补充农村和贫困地区薄弱校急需师资。

三是实施县管校聘,统筹优化城乡师资。大力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对县域内教师实行统筹管理、按需调配聘用。全面推行交流轮岗制度,2016年,全省交流轮岗教师2.09万人,其中城镇学校向贫困地区乡村学校交流1.22万人。实施校长职级制改革,建立校长交流制度,加大城乡、校际间交流,乡村学校校长县域内竞争上岗,用5年时间,完成乡村学校校长轮换。

四是强化待遇保障,激发教师队伍活力。提高中级、高级职称岗位设置比例5-7个百分点,并向农村学校倾斜1-2个百分点,拓展教师职业发展空间,调动教师的教学积极性。落实农村教师乡镇工作津贴补贴政策,依法为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启动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妥善解决乡村教师住房问题,全省已新建、改建完成6120套,在建3752套,总投入1.72亿元。建立以课时量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制定课时量标准,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办法,强化课时量在绩效工资分配、职称评聘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权重。

五是强化师资培训,促进专业发展。实施省扶贫工作重点村校长、教师培训工程。完成第四批省直第一书记帮扶村幼儿园园长轮训,集中培训园长和骨干教师782名。开展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小学校长和骨干教师培训任务,共培训教师20665名。组织720名志愿者教师义务支教7980人次,对农村学校薄弱学科3811名教师进行教学技能培训。实行齐鲁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农村学校计划单列,齐鲁名师培养人选中有18名农村学校教师,齐鲁名校长培养人选中有20名农村学校校长。(省教育厅

 

莒县教育扶贫五措并举“拔穷根”

 

莒县坚持“育人为本、精准发力、工程带动”扶贫攻坚思路,科学谋划,五措并举,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

  精准资助,落实政策到位。推行建立贫困生数据库,实现精准资助。组织学校调查摸底,准确掌握贫困学生信息,并在全县学校配备专职资助管理人员,协助做好贫困学生建档管理和资助落实工作。全县已核查建档立卡贫困学生2793人,发放补助资金716.65万元;发放学前、高中、中职助学金812.24万元,资助学生10776人次;为6355名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寄宿生发放补助391.1万元;为2009名家庭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569.82万元;发放2015年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金72.02万元。自2017年起,莒县将进一步扩大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范围,由15%扩大至30%,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农村贫困寄宿学生资助全覆盖。

  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将解决“大班额”问题和“全面改薄”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项目,纳入对乡镇(街道)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形成自上而下,合力推进解决“大班额”问题和“全面改薄”工程的工作局面。目前,扶贫重点乡镇“大班额”工程项目开工6个,开工面积31626平方米,完成投资4247万元;“全面改薄”校舍改造项目开工10个,完成投资2535万元;运动场地建设项目开工5个,完成投资726万元;贫困村幼儿园项目,完成3处,在建2处,完成投资约120万元。今年,计划投入资金3068.23万元,合并推进15个扶贫重点工程项目、9个设备购置项目、6个幼儿园建设项目。

  城乡统筹,完善帮扶机制。通过“管理互通、教学一体、师资交流、学生互动、物质援助、资源共享”,与重点村薄弱中小学全面结对,促进教育一体化发展。工作中,通过校长论坛、协作区主题活动等方式,吸收先进管理经验和教育教学方法,在教学教研、师资培训等方面实行“统一安排、统一实施、统一考评”,提高被帮扶学校教学水平和教师专业化发展水平。通过结对帮扶,提升被帮扶学校办学条件、学校管理、师资水平、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层次水准。2016年,结对学校间互派交流教师60人,选派10名优秀干部到省市级贫困村所属学校任职,组织3名后备干部顶岗工作,加强学习交流。

  优化师资,促进均衡发展。以提高农村教师数量和质量为重点,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为契机,不断提升偏远乡镇学校师资水平。一是加快推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并在职称晋升、荣誉奖励、绩效工资分配和中高级岗位设置比例等方面,向扶贫重点乡镇中小学教师倾斜;二是加大对扶贫重点乡镇教干教师培训力度,统筹安排资金,积极支持乡村教师培训,同时通过送教下乡,落实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科教师教学技能培训项目,鼓励乡村教师在职参加学历及非学历培训,提升乡村教师的学历层次和专业能力;三是加强扶贫重点乡镇师资建设,实行扶贫重点乡镇师资倾斜,2016年为扶贫重点乡镇补充新教师106名,缓解扶贫乡镇师资短缺问题。

深化职教,拓展就业空间。“校企合作”为抓手,大力拓展就业渠道。一是组建企业冠名班,企业派专业人员来校定向培训,并开展技术合作;二是在长期合作企业建立校外实习基地,轮流安排学生校外实习;三是与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定期举行供需见面会,实行企业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四是组织学生岗前实习,实行以实习与就业相结合为主、以二次安置为辅的就业方式。一系列措施有效提升了学生就业能力,2016年,全县中职学生初次就业率达到96.68%,专业对口率达到96.12%。(日照市扶贫办

 

烟台市健全完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

    

烟台市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解困型资助项目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保基本、兜底线”的功能定位,扎实落实教育精准扶贫任务,杜绝“助学金”变成“奖学金”或“助学金”替“奖学金”的行为。

一、及时修订认定办法,合理确定认定标准。各县市区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财力状况等,确定本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指导标准。各学校结合物价水平、收费、学生家庭经济能力等因素,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和资助档次。各县市区学生资助部门将与扶贫部门对接,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格和数量进行重新认定,确保资助对象准确无误。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困难学生认定机制,要求高校建立四级资助认定工作机制: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监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审核和管理全校的认定工作,院(系)认定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审核本院(系)的认定工作,年级(专业)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民主评议工作;要将辅导员(班主任)、院(系)资助工作负责人作为认定工作的主要责任主体,理清岗位职责,建立问责机制。其他学段学校也应参照上述要求,结合实际建立认定管理机制。

三、精准分配资金名额,明确重点受助学生。不简单的对分配资金和名额划比例、“一刀切”,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较多的学校予以适当倾斜。统筹考虑不同专业、不同年级、学生经济困难程度等因素,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

四、创新资助方式,保护受助学生尊严。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情况、评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宣传学生励志典型和自主困难学生时,一律不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的隐私,涉及到受助学生的任何事项,必须征求学生本人的同意,避免因资助把困难学生与非困难学生认为区分,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助学生的隐私和尊严。 烟台市扶贫办

 

做好特殊群体儿童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17〕8号),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儿童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做出专门部署,确保困境儿童及时入学和不失学,依法完成义务教育。

一是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入学保障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对接扶贫工作部门,了解掌握本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况,重点关注入学率、巩固率等关键指标,会同有关部门逐一做好失学、辍学儿童的登记、劝返、报告工作,保障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完成义务教育。

二是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中小学校要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民政部门对接,重点做好无人监护、失学辍学、无户籍等重点农村留守儿童就学保障工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导各中小学校、村(居)民委员会采取电话沟通、入户家访等方式,对不在学的农村留守儿童逐一核查,及时联系并做好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

三是做好残疾儿童入学保障工作。完善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根据残疾儿童少年实际情况,实施“一人一案”,让每一名残疾儿童接受适合的教育。要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扩大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提高招生能力。扎实开展送教上门工作,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的权利。

四是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完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适应户籍制度改革要求,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随迁子女特别集中的城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办法。教育行政部门要提前公开学校空余学位、入学条件、入学程序等,积极推行通过信息平台实行入学申请登记。加强随迁子女教育管理服务,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省教育厅)

编辑:孟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