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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脱贫攻坚简报第127期

来源: 政策调研组 2017-01-20 15:25

【经验交流】

 

济宁市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实现金融扶贫全覆盖

 

2016年,省级确定在全市5个脱贫任务较重的县开展小额扶贫信贷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济宁市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专项安排市级金融扶贫资金,引导县级加大金融扶贫资金投入,在全市14个县市区全面开展小额扶贫信贷工作,实现全市金融扶贫工作全覆盖。

一、加强财政支持引导,强化金融扶贫“主引擎”。在统筹使用省级金融扶贫专项资金2070万元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专项安排4000万元市级金融扶贫资金切块下达到各县市区,实现全市金融扶贫工作全覆盖。各县市区合理配套贴息资金、风险补贴金和担保资金,截止目前全市共投入金融扶贫资金8083.75万元,其中风险补偿金4240万元、贴息资金3184.75万元、担保费659万元。同时,积极构建财政、金融、扶贫、人行、银监等各方联动的小额扶贫信贷服务平台,稳步推动小额扶贫信贷资金发放,截至10月底全市14个县市区中已有10个发放小额扶贫信贷资金,发放信贷金额1094万元;另外,梁山县、泗水县、邹城市、曲阜市、金乡县、鱼台县积极筹备“富民农户贷”、“富民生产贷”贷款需求共计5000余万元,待通过省农担审核提供担保后,逐步发放到位。

二、建立风险分担机制,筑牢资金安全“避风港”。从资金安全、风险防控两个关键环节入手,建立健全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从制度上夯实安全基础。一方面,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落实金融扶贫资金专户存放制度,金融扶贫资金均由县市区扶贫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承贷金融机构签定三方协议,开设三方监管账户,专门存放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金。研究确定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金分担比例,其中贴息资金市以上承担75%,县级承担25%;风险补偿金按照贷款出现风险时,市以上财政代偿贷款本金损失不超过35%,其余由县财政、担保、保险和金融机构等协商分担。另一方面,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各县市区全部建立“政银担”、“政银保”等风险分担机制,明确风险分担责任,14个县市区共与19家金融机构、3家担保保险机构建立小额扶贫信贷合作关系,在全省率先完成风险分担体系建设,有效降低了信贷资金风险。同时,各承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和保险机构建立规范化信贷审核审批机制,确保小额扶贫信贷发放高效安全。

三、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用好落实推进“指挥棒”。围绕政策知晓、工作落实、资金投向等重点,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以严考核严督查确保实效。一是强化宣传培训。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小额信贷宣传培训工作的通知》,确保县市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扶贫、财政、合作金融机构等相关负责人,“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和驻村工作队、基层组织负责人及有信贷需求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知晓政策。组织召开全市金融扶贫业务培训会议,邀请人民银行、农信社、农担公司等专家授课指导,对县市区扶贫办、全市20个重点乡镇分管负责人开展业务培训。二是强化创新攻坚。开展全市金融扶贫融资需求对接百日攻坚行动,全面对接贫困户、扶贫经营主体、专项扶贫项目融资需求,建立金融服务档案。下发了《关于落实小额扶贫信贷包干责任制的通知》,确定各县市区包干区域和包干银行,全面实行农村贫困人口小额扶贫信贷分片“包干服务”制度,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人户的评级授信、融资对接和信贷管理。截至目前,全市147个镇街正与包干银行签定合作协议,已对接贫困户信贷需求6000余万元、扶贫经营主体2个多亿元,将惠及贫困人口5424人。三是强化督查考核。加大对金融机构和县市区金融扶贫工作的督导考核力度,制定《济宁市金融扶贫工作考核办法》,采取每月督导考核、年底平均计分的方式,将考核结果纳入市对县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内容,引导督促各县市区加快信贷投入,提高信贷资金带动效益。(济宁市扶贫办)

 

省教育厅确保建档立卡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

   

省教育厅积极统筹安排,采取多项措施,加大教育资助力度,构建起多层次、全覆盖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2016年,全省各级财政共统筹用于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6.3亿元,募集社会捐资助学资金5237万元,校内助学资金161万元,累计帮扶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2.4万人次,人均受资助额度达4000元以上。

一是精准识别资助对象认真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数据核对工作,春季、秋季学期分别根据省扶贫办提供的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信息,与各学段学籍信息进行比对并进行数据核准。截至目前,全省共核准未脱贫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在校学生16.8万人,其中学前教育阶段在园幼儿9799人,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111220人,普通高中在校生17921人,中职学校在校生8458人,高校在校生19698(省内高校16271人,省外高校3427)

二是精准制定资助政策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建档立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161号)《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意见》(鲁财教〔201653号),自2016 年春季学期起,免收适龄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免除普通高中学生学杂费,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对升入我省高校的建档立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按“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优先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按照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印发《对<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进行补充修订的通知》,自2016年秋季学期起,扩大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实施范围,在继续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奖励的基础上,对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山东籍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在校生中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6000万元落实有关资助政策。联合省委统战部、省扶贫办印发《中共山东省委统战部山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泛海助学山东行动”的通知》(鲁统综〔201632 号),在全省组织实施“泛海助学山东行动”,每年资助1万名当年被普通高校录取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标准为每人 5000 元,该项目连续实施 5 年。

三是精准落实资助措施分别召开地市、省属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会议及专题培训班,分解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任务,详细解读建档立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流程。加大资助工作考核监督力度,建立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分发和反馈,调度资助工作进度,监控资助实施过程,追踪资助帮扶成效,开展资助数据分析。(省教育厅)

 

【工作简讯】

 

省扶贫办召开脱贫攻坚务虚会分析当前形势谋划明年工作 123,省扶贫办召开脱贫攻坚务虚会。办领导班子成员,办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政策调研组全体干部参加会议。省委副秘书长兼省扶贫办主任,省委农工办主任时培伟主持会议。会上,各组临时召集人围绕“20162017年两年基本完成脱贫任务”目标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总结2016年工作亮点,分析面临形势,查摆突出问题,汇报2017年脱贫攻坚思路打算,提出意见建议。针对临时召集人的报告,分管办领导对有关情况补充说明并进行点评,其他办领导提出意见。时培伟同志对重点工作提出方向性、框架性要求并作了总结。此次脱贫攻坚务虚会,分析形势,查找问题,集纳意见建议,谋划2017年工作目标、任务和举措,为2017年工作开好头布好局、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奠定良好基础。(综合协调组)

省民政厅扎实做好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一是研究制定衔接政策。印发《民政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和《关于民政系统全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先后赴48县区开展专题调研,并与省扶贫办召开专题座谈会,代省政府起草了推进两项制度衔接的实施意见,目前正在会签过程中。二是强化资金保障。明确扶贫攻坚期间,省级财政对农村低保省定提标增支部分,给予西部地区补助80%,中部地区补助60%。今年省级财政共投入低保资金14.5亿元,比上年增长了26%三是积极推进标准衔接。到今年10月底,全省各地农村低保标准全部达到国家扶贫线以上,中部5市全部达到3200元以上,东部6市全部达到省定扶贫线以上。全省农村低保平均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806元,比上年提高415元。四是积极推进管理衔接。下发《关于加强农村低保规范管理的通知》、《山东省社会福利救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低保资金日常监管工作的通知》;联合省扶贫办组织开展了全省兜底脱贫情况全面排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强化低保兜底脱贫作用。五是积极推进数据衔接。今年以来先后三次与扶贫部门开展数据对接,确保低保对象数据与扶贫对象数据互联互通。下一步将加快推进两项制度的政策衔接、对象衔接、标准衔接、管理衔接、信息衔接,形成制度合力,确保到2018年省定扶贫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省民政厅)

日照市扶贫志愿者协会成立。日照市扶贫志愿者协会是山东省首个以“精准扶贫”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协会将定期开展各类扶贫活动,多渠道筹集扶贫开发资金,谋划扶贫项目,整合各类资源,接受资金、物资捐赠及技术援助,解决贫困人口就业并脱贫致富,切实做好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保障,推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协会成立后,实施了“摆渡爱心食堂”、“摆渡爱心超市”两个首批爱心项目。“摆渡爱心食堂”主要是为75岁以上贫困孤寡老人提供免费午餐。聘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妇女为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做饭做菜。所有受助对象可免费在食堂用餐,对行动不便的受助对象,可送饭上门。“摆渡爱心超市”是通过协会内部筹集和社会爱心捐赠,为建档立卡的贫困人群免费提供米、面、油、衣服、书籍等物资,按需领取。(日照市扶贫办)

烟台市率先出台县级党委政府扶贫协作考核办法一是明确考核内容。将考核内容分定量指标、定性指标两个方面,定量指标突出减贫成效和结对帮扶、产业带动等项目,由市扶贫办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进行实地核查;定性指标突出扶贫协作任务部署的执行力和成效性、工作报告报送时效、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和协调行业部门和乡镇政府精准对接和行业协作等方面,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确定分值。二是明确考核方式。对县级党委和政府采取集中考核、日常督查、县级扶贫协作主管部门工作考核等方式,实行百分制考核。细化各项指标,合理设置分值,引导参与扶贫协作的10个区、市全方位、多角度的参与结对帮扶工作。三是明确考核结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向各区、市党委和政府书面反馈考核结果、工作成效、存在问题、整改意见等。各区、市扶贫协作主管部门针对考核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方案,并在2个月内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市扶贫办会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跟踪问效,将突出问题作为下年度督查考核的重点内容。(烟台市扶贫办)

编辑:沈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