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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脱贫攻坚简报第98期

来源: 政策调研组 2016-11-02 13:55

【经验交流】

  淄博市多方位探索资产收益扶贫运营机制

  淄博市立足扶贫工作难点问题,突出创新,多方位探索资产收益扶贫运营机制,确保实现贫困人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采取三措施,确保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运营规范。一是出台《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实施规范》。对资产收益扶贫项目的定义、目的、股权结构、公司章程、股东会程序、董事会、监事会组成、经理的聘任作了明确规定,并制定模板,方便操作。二是现场培训。组织各区县扶贫办主任、项目组组长、乡镇负责人和项目村负责人及第一书记到项目实施规范的现场培训,做到上下都有明白人,标准明确,执行统一。三是实施资产评估。对资产收益扶贫项目所形成的资产,无论村经营还是企业经营,都由市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统一进行资产评估,确定初始股份,打牢扶真贫、真扶贫的基础。

  二、明确三规定,保障资金安全和脱贫成效。组织律师和相关专家,成立专家团队,在不违背我国《公司法》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将三项规定注入到资产收益扶贫公司的公司章程中,确保了专项扶贫资金的安全和收益。一是设定保底收益。折股量化给贫困户的资产负盈不负亏,保底收益按10%确定,计入公司运营成本。超过保底承诺的,按实际收益分红。不足部分由其他股东按比例以股权收益或自有资产补足。二是设置清算临界值。当公司经营不善,净资产达到专项扶贫资金1.5倍的临界值时,对公司强制清算。三是明确清算后资产归属。清算分配剩余财产时,村委以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万元的出资应优先分配,剩余部分由其他股东按比例分配;强制清算后,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万元由村委代持。

  三、设立三类股,构建长效脱贫机制。 结合正在开展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构建基本股、扶贫股、后备股“三股”互补的资产收益扶贫项目股权结构。一是设立基本股。将村集体原有资产、资源、资金等评估量化,平均分配给扶贫工作重点村每个村民,做到集体财产、环境资源共享、同奔小康。二是完善扶贫股。整合量化扶贫开发以来各级投入的所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照村集体和贫困户个人3:7的分配比例,所形成的资产30%由村集体持有,所得红利用于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70%的资产量化到人,折股到户,贫困户人人为股东,成为脱贫支撑,真正做到“扶真贫、真扶贫”。三是开辟后备股。评估整合帮扶企业、行业部门投入的帮扶资金所形成的资产,同股同价注入到经营主体,作为“扶贫后备股”,由村委代持,所得红利设立临时救助基金。对因突发事件致贫的贫困户,从后备股中,以同股同价的股数分配到人到户,解决新贫困户的脱贫问题。对于因持股不能脱贫的贫困户,从临时救助资金中拿出现金实施托底救助,实现脱贫。

  四、落实股东会制度,使贫困户“有三权”、“享三感”。重点对资产收益扶贫公司召开股东会的次数、程序进行把关,促进公司内部自治,实现运作的公开透明,真正做到精准扶贫“扶真贫、真扶贫”。一是保证贫困户的“参与权”,使其拥有“尊严感”。通过贫困户参加公司股东会、担任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等方式,提升贫困户在公司发展中的参与度。8月底,有2个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公司召开首次股东会。会议通过了公司章程,选举产生了董事会和监事会,选举产生的公司董事会中有1-2名贫困户,监事会中有2-3名贫困户。二是突出贫困户的“监督权”,使其拥有“成就感”。通过贫困户在股东会选举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听取公司工作报告等,使贫困户更清楚的了解公司的运作,对公司运作进行监督。三是实现贫困户的“决策权”,使其拥有“获得感”。在股东会上通过公司的分红决议并现场分红,使贫困户定期获得股权收益。山东上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上小峰村精准识别的95户、178名贫困人口,每人分红500元,共分红8.9万元,杏山新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为朱南村精准识别的264户、475名贫困人口,每人分红300元,共分红14.25万元。(淄博市扶贫办)

  枣庄市七大措施推动电商扶贫

  今年以来,枣庄市把电商扶贫作为扶贫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大力实施一项行动(第一书记电商扶贫三年行动)、健全一套体系(三级服务体系)、开展七项重点工作,推进电商和扶贫工作深度融合发展,开启了电商精准扶贫新引擎。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和政策支撑。市委组织部、市扶贫办、市商务局牵头成立电商扶贫工作组,制定下发了《第一书记“电商扶贫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从政策制定、协调指导、检查考核等方面进行安排部署。截止8月31日,全市已进行了40余个专场培训、集中培训人员7000余人次。2016年底,力争全市农村电商培训10000人次,各区(市)都建有县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100个贫困村建有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50%以上的贫困村实现利用电子商务销售当地特色产品,1000名贫困人口实现就业。

  二是大力构建三级服务体系。依托枣庄市电商促进会搭建全市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区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镇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和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同步开展的电子商务三级服务体系。其中镇电商服务中心设置线下扶贫工作站,配备专门工作人员,挂图显示帮扶对象行政区域位置、数量,标记“已经脱贫、还未脱贫和正在发展”等动态情况,对贫困户生产资料需求、培训需求、困难情况等跟踪服务,明确贫困户帮扶点;村级电商服务站建立贫困户免费培训、快递仓储、生产资料等基础电商产业链服务项目,明确重点帮扶对象、帮扶联系人和服务内容,让贫困群众了解电商、接受电商、从事电商,积极参与到电商各个链条环节。目前,枣庄市已有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3个、镇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32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140余家,其中滕州市、山亭区、薛城区已基本建成电子商务三级服务体系并运营。今年前二个季度,全市农村电商三级服务体系共幅射网商3700余户,实现销售收入4.62亿元,其中本地产品2.79亿元。

  三是发挥第一书记穿针引线作用。以省、市派出第一书记帮扶村为重点对象,辐射带动全市贫困村,对全市第一书记进行统一的电商业务知识培训,推动第一书记对所在村的贫困户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帮助具有发展电商条件的贫困户开设网店,组织缺乏知识技能的贫困户参加培训,对老弱病残等丧失劳动能力的采取政策救助。建设“美丽乡村”手机端与PC端,全方位展示乡村特色农产品、农家店、乡村旅游资源、加工品、民俗传承工艺品等资源。同时精选各贫困村上报的特色产品,统一包装设计,选择全市优质活跃网商在天猫、京东、邮乐网、供销网站进行销售。自6月份全市第一书记“电商扶贫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在“美丽乡村”手机端与PC端上传资料的贫困村53个,在各类平台上开设网店120余家,实现线上交易1200万元,促成线下交易逾2800万元。

  四是积极扶持本地企业开展电商扶贫。按照“一村一品”、“村企合作”的原则,建立电商扶贫农特产品目录库,加强品牌化建设,引导各区(市)培育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龙头企业,提升特色农产品品质和知名度。积极打造“合作社+企业+基地+农户”的电商扶贫模式,充分发挥当地特色农产品资源优势,引导贫困户参与到生产、运输、销售、包装整个电商产业链,从而脱贫致富。枣庄德丰食品有限公司带动贫困户种植、生产环节增收,电商销售、物流环节促进就业,开设网店脱贫,使村里64户、172人实现脱贫。枣庄龙泉包装制品有限公司牵头成立了山亭区塑编产业电商协会,推进塑编行业电商抱团发展,带动当地群众脱贫致富。目前全市基本形成了“大企带小企、企业+基地、基地连农户”电商扶贫发展格局。

  五是引进大型平台助力电商扶贫。积极借力阿里巴巴“农村淘宝”战略,建立了阿里巴巴“农村淘宝”县级服务中心,与京东、大北农、新希望等集团开展战略合作,在农村电商、物流配送、特色产品基地、电商扶贫等方面达成一揽子合作,将全市特色农产品推广宣传到全国,提升农产品销售量和附加值,为贫困村和贫困户带来增收增效。山亭区引进京东、小农丁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和服务商,对接山城快消品、城头豆制品、店子“三花一枣”等特色产业,打造特色产业带发展。峄城区与京东集团就石榴及石榴制品的全产业链开发进行深度合作,力争把石榴打造为爆款产品。台儿庄区手工加工业在原来销售渠道的基础上,积极运用电子商务,产品也从原来的单点销售逐步向多点销售转变。

  六是扶持创业人员实施典型带动。大力培育一批农村电商带头人,由第一书记推荐本村威望高、为民服务意识强、知识水平高的带头人,市级统一进行培训,并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发挥示范效应和“教练”效应,使其带动贫困户从事网销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山亭区水泉镇棠棣峪村的电商示范户连茂忠,依托“银环农家店”,结对帮扶15户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聘用他们从事商品挑选、打包等劳动或开设网店,帮助他们尽快实现脱贫。

  七是完善电商服务解决后顾之忧。开展“电商乡村行”万人培训活动,发挥第一书记、创业者、政府人员等各自优势,深入镇街乡村进行电商培训,传授电商知识和实际经验;依托协会、园区和龙头企业,为贫困村开设网店和运营提供专业服务,推动电商企业对贫困户“一对一”帮扶,安排适当产品、适当岗位帮助贫困户实现就业,对暂不具备开办网店条件的贫困村,在镇街服务站、区服务中心或电商产业园内开设扶贫网店,代销农特产品;引导移动、联通、电信等通讯运营商将设施和网点向农村延伸,加快贫困乡村宽带网络建设,扩大网络覆盖面;扶持邮政系统、快递物流企业在贫困镇街建立符合电商发展需要的物流配送门店,在贫困村建立快递服务点,开展集中收购配送。(枣庄市扶贫办)

编辑:沈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