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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脱贫攻坚简报第64期

来源: 政策调研组 2016-08-08 10:22

  【经验交流】

  人行济南分行着力构建

  “6334”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体系

  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金融扶贫工作要求,积极发挥组织引导作用,通过建立完善“六项机制”、突出“三个支点”、瞄准“三大产业扶贫行动”、明确“四个重点”,实现“对象精准、应贷尽贷”,有效支持了贫困户“精准脱贫”。截至2016年5月末,引导金融机构累计发放贫困户贷款8.44亿元,惠及贫困人口2.4万人;累计发放扶贫生产经营主体贷款18.94亿元,惠及贫困人口5万人。

  一、建立完善“六项机制”,夯实金融精准扶贫工作基础

  一是建立纵横联动、协同推进工作机制。纵向上,成立全省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省内中心支行、县级支行参照健全了工作机制,在全省系统内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横向上,加强与扶贫、发改、财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联合研究制定《山东省金融扶贫实施方案》,多次会商研讨创业精准扶贫、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支持机制、流程等,并牵头召开全省金融扶贫工作会议,构建了全省金融精准扶贫的工作体系。截至5月末,山东省各级地方政府共出台99个金融扶贫文件。

  二是推动建立融资增信机制。推动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配套设立了专项担保基金、风险补偿金、贴息资金,5月末资金规模达6.48亿元,为贫困户和各类扶贫主体提供融资增信,减轻借款主体负担。同时,推动省财政设立10亿元小额贷款扶贫担保基金,专门为金融机构扶贫信贷投放提供担保;设立特色产业发展扶贫基金30亿元,对金融助力特色产业扶贫进行风险补偿和贷款贴息。

  三是建立扶贫融资需求精准对接机制。组织各地人民银行积极协调当地相关部门,因地制宜开展融资需求对接。5月末,全省已摸底62.1万户贫困户融资需求,户均融资需求3.8万元;有意愿带动贫困户增收的扶贫主体数量1.1万家,平均融资需求69.9万元,预计带动贫困人口19万人。同时,组织开发金融扶贫服务信息管理系统,逐笔统计金融机构的信贷投放。目前,系统已完成框架搭建,正在进行数据录入校验。

  四是建立督导检查工作机制。建立简报定期报送制度,及时了解掌握辖区金融扶贫工作情况。按月调度各地市金融扶贫攻坚工作总结和下步计划,建立工作完成情况台账,督促各地及时推进、按时完成。组织全省230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制定“十三五”时期扶贫金融服务工作规划和2016年工作计划,由当地人民银行定期进行评估考核,督导金融机构及时贯彻落实。

  五是建立金融扶贫宣传工作机制。制定《2016年金融助推脱贫攻坚宣传工作方案》,瞄准脱贫攻坚重点人群和重点任务,分阶段、多形式开展政策、基础知识、成效等方面的宣传,增进贫困地区对金融扶贫的了解,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金融扶贫的良好氛围。人民银行定陶县支行联合当地团县委开展了“金融扶贫、青春同行”活动,组织金融机构青年志愿者、青年创业能手和致富带头人组成宣讲团,“每周一讲”巡回到镇、到街宣讲,丰富了当地群众金融精准扶贫、创业等知识。

  六是完善普惠金融工作机制。组织金融机构在做好贫困户、扶贫主体精准扶贫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推进贫困地区支付体系、信用体系建设,提升贫困地区金融服务便利水平。截至2016年3月末,全省农民金融自助服务终端2.2万台,同比增长31.1%;农村地区每百人拥有金融基础设施1.1台,同比增长10.3%。推广三级评定工作机制,形成了由村两委成员、老党员、老干部、村民代表、驻村“第一书记”五个层面代表民主评议,721指标(诚信情况70%,家庭收入20%,基本情况10%)计分的信用评级体系。

  二、突出“三个支点”,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信贷精准投放

  一是突出“扶贫再贷款”支点,撬动贫困地区信贷投放。加强全省扶贫再贷款需求和扶贫贷款发放情况调度,结合实际需求,初步安排65亿元扶贫再贷款用于全省31个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目前,已累计对5个地市15家农商行、4家农信社和7家村镇银行发放扶贫再贷款15.85亿元,有效支持了贫困地区信贷投放,拉低了精准扶贫融资成本。

  二是突出“存款准备金率动态调整”支点,提升贫困地区流动性水平。发挥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动态调整的激励引导作用,对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考核达标的51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村镇银行,执行了较同类机构低1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增加金融机构可用资金33亿元。

  三是突出“宏观审慎评估”支点,引导加大贫困户支持力度。自2016年起,将全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分为城商行、农合机构及村镇银行两大类,对每一类均按照各机构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数量占该类别全部参评机构支持总量的比重进行排序,根据排名先后分四档确定评估分数,按季进行考核评估。同时,将评估结果纳入金融机构信贷政策执行情况,作为宏观审慎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瞄准“三大扶贫行动”,精准支持产业扶贫

  电商扶贫、乡村旅游扶贫、光伏扶贫是山东省确定的“三大产业行动”。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认真落实全国产业精准扶贫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支持产业发展作为金融精准扶贫的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大力支持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

  一是瞄准电商扶贫,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特色互联网产业。组织菏泽等贫困地区制定金融支持农村电商发展意见,多次开展银电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电商+加工企业+贫困户”等产业链发展的融资支持。菏泽、枣庄等市金融机构先后创新了“电商现金流水+信贷”、“电商动产抵质押”、“核心企业+供销商+信贷”供应链融资等信贷产品,支持带动贫困户的电商主体和开设网店的农村贫困家庭加快发展。2016年前5个月累放60笔、金额245万元,帮扶54个贫困户增收34.8万元。

  二是瞄准乡村旅游扶贫,支持贫困地区开发特色资源禀赋。联合省旅游发展委、省扶贫办筛选确定了全省第一批206个乡村旅游发展项目,组织金融机构深入旅游扶贫村,对接融资需求,建立精准扶贫金融服务档案,按月跟踪监测,督导资金和扶贫任务有效落实。5月末全省乡村旅游扶贫贷款余额2.4亿元,2016年前5个月累计发放366笔、金额6135万元,帮扶574户贫困户增收237.7万元。

  三是瞄准光伏扶贫,支持贫困地区整村推进“阳光产业”。组织金融机构根据光伏扶贫一次投入、长期受益、稳定增收的特点,探索创新专项信贷模式。如沂源县金融机构创新“光伏发电扶贫惠农小额贷款”模式,支持贫困户等农户建设家庭屋顶小型光伏发电项目;鄄城县金融机构协调财政部门创新“小额贴息贷款”模式,为贫困户提供金额5000元、最长期限5年、利息全部由财政扶贫资金贴息的光伏扶贫小额贴息贷款。5月末,全省光伏扶贫贷款余额362.1万元,2016年前5个月累计发放86笔、金额364.3万元,支持26个贫困村86户贫困户增收17.1万元。

  四、明确“四个重点”,实现对象精准、应贷尽贷

  一是重点向贫困户和扶贫主体投放扶贫小额信贷和扶贫生产经营主体信贷。开办扶贫小额信贷和扶贫生产经营信贷业务,推出了富民农户贷、富民生产贷、信保扶贫贷、双保惠农贷和创业担保贷款等多个信贷产品。5月末,全省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8.44亿元,支持贫困人口2.4万人;累计对2550家扶贫生产经营主体发放贷款18.94亿元,支持贫困人口5万人。

  二是重点支持生存条件恶劣的地区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督促相关金融机构制定专项金融服务方案,做好易地搬迁贫困人口安置综合金融服务,支持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就近就地生产生活和就业创业。2015年以来,国开行、农发行山东省分行共发放东平县库区移民项目建设贷款6亿元,专项基金1亿元,支持了12个贫困村(片区)、5457户、1.7万人移民安居。

  三是重点优化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服务。5月末,全省31个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各项贷款余额3923.5亿元,同比增长13.9%,高于全省各项贷款余额增幅3.2个百分点。其中,电力、水利、交通、医疗、农村危房改造等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贷款102.3亿元,前5个月累计发放58.3亿元。

  四是重点支持贫困家庭学生融资需求。组织国开行山东省分行、中国银行山东省分行、省农信社进行逐户对接,努力实现贫困家庭学生助学贷款服务全覆盖。至5月末,全省累计发放助学贷款79亿元,帮扶贫困家庭学生73.2万人。(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编辑:刘波